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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金融支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意见的实施方案》。其中提出,持续推动优化香港证券、基金、期货从业人员在前海合作区执业的考试机制,研究推动在深圳增加面向港籍人士的考试安排,争取便利具有境外期货职业资格人员申请境内期货从业资格的措施在深圳落地实施。研究探索香港证券、基金、期货从业人员在前海合作区跨境执业的更高水平便利化试点。支持前海合作区内证券、基金、期货法人机构增资扩股,依法依规在境内外上市融资,增强资本实力。扩大证券业开放。支持境外特别是香港地区金融机构在前海合作区设立证券公司、公募基金公司、期货公司、基金销售公司等。支持证券基金期货法人机构积极申请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或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资格,提高国际化水平。支持前海合作区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的香港子公司,运用在香港募集的人民币资金投资境内证券市场。